
合肥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試點 今年將建設家庭養老床位不少于4119張
- 分類:行業動態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2-02-1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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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開展合肥市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試點,2021年12月底前,建設家庭養老床位不少于4119張;擴大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保障范圍,為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提供1年的居家養老上門服務……
合肥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試點 今年將建設家庭養老床位不少于4119張
【概要描述】開展合肥市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試點,2021年12月底前,建設家庭養老床位不少于4119張;擴大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保障范圍,為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提供1年的居家養老上門服務……
- 分類:行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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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22-02-1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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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合肥市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試點,2021年12月底前,建設家庭養老床位不少于4119張;擴大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保障范圍,為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提供1年的居家養老上門服務……記者10月25日獲悉,合肥市民政局最新印發《合肥市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多項舉措推進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據悉,本次試點期為1年。
【服務對象】
失能、部分失能的經濟困難老年人家庭
家庭養老床位,相當于把專業的養老床位“搬”回家,讓老人在熟悉的環境中、在親情的陪伴下享受專業照護、遠程監測等養老服務,還無需承擔機構養老的床位費。
《方案》部署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計劃2021年12月底前,面向城區經評定為失能、部分失能的經濟困難老年人家庭,建設家庭養老床位不少于4119張。
此次家庭養老床位試點范圍為合肥市城區。服務對象為:具有合肥市戶籍在本市長期居住且年滿60周歲(截止當年底)經評定為失能、部分失能的經濟困難老年人家庭。租賃房屋居住的老年人暫不納入服務對象。
【服務機構】
應有兩年以上老年人托養服務運營經驗
家庭養老床位需要依托有資質的養老服務機構。那么,相關服務機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方案》明確,承接該服務的機構,應依法登記具備相應服務資質且有兩年以上老年人托養服務運營經驗(其中,養老機構需在民政部門完成備案,護理院需在衛健部門完成審批),兩年內未納入社會失信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體信訪事件。
服務機構內部設置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或與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簽訂醫療合作協議,能夠為家庭照護床位服務對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同時,有可以上門提供照護服務的專業團隊,包括但不限于養老護理員、康復治療師或其他醫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團隊,且人員均符合行業要求并具備相關資質。配有家庭養老照護床位管理和服務信息化系統,具備接入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平臺的功能,并設立24小時服務熱線。
符合上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含護理院、護理站等醫養結合機構)向試點區民政部門提出試點申請。試點區民政部門應采取公開招標等方式,公開公平公正組織開展服務機構遴選工作,試點期間原則上每個區最終確定3-5家服務機構。
【建設與服務內容】
每日上門服務不少于1次 每月累計不少于30小時
由于服務對象是居家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因而,家庭養老床位建設,首先要對老人家庭進行必要的的適老化、智能化改造,并配備相關的老年用品。
根據《方案》,服務機構要根據老年人照護需求,對居住環境的衛生間、浴室、臥室、客廳等關鍵位置進行必要的改造,配置必要設施器具,滿足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基本養老服務需求。
同時,安裝必要的網絡信息服務系統和電子信息服務設備,能通過互聯網、物聯網與所在區養老服務平臺和提供服務的照護機構實現呼叫應答、信息傳輸、服務監控監督和預警處置。
提供服務的機構應在收到呼叫、預警的15分鐘內到達老人家中,妥善進行處置;能通過智能床、智能床墊、智能穿戴等設施設備遠程監測老年人生命健康體征數據,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實行每天24小時動態管理和遠程監護,并能基于數據收集分析,實現不少于1項的預警提示功能。
服務機構要能按照服務協議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等上門服務和24小時緊急服務等。每日上門服務不少于1次,每月累計服務時長不少于30小時、醫護人員上門服務不少于2次,服務信息在區級信息平臺有詳細記錄。
【辦理流程】
“五步”把養老床位“搬”回家
把專業的養老床位“搬”回家,具體要分幾步“搬運”呢?
第一步:申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根據民政部門公布的試點服務機構名單選擇適合的服務機構,并向機構提出設立家庭養老床位的申請。
第二步:評估。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申請設立家庭照護床位的,其身體狀況的評估結果由試點區民政部門提供給服務機構;其他社會老年人由服務機構按照試點區民政部門要求上門對老年人身體情況進行評估。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的評估結果,結合老年人家庭照護狀況,為老年人制定家庭照護床位服務計劃。
第三步:簽約。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結合老年人家庭照護狀況,與老年人及家屬協商確定家庭養老床位改造項目和照護計劃,明確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達成一致后簽訂服務合同(首次簽訂合同不低于6個月),約定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收費等內容。
第四步:改造。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家庭進行必要改造,安裝相應設施設備,與所在區養老服務平臺進行數據對接,納入平臺監管。
第五步:服務。服務機構按照養老機構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為簽約老年人辦理家庭養老床位登記手續,建立服務檔案。服務機構根據服務計劃派出相關工種專業人員,組成服務團隊,為簽約老年人上門提供服務。
【建設經費】
按5000元/床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方案》明確,家庭養老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費,照護服務收費標準由服務機構在參照當前養老服務市場同類服務價格的基礎上,自主合理定價,明碼標價,主動公示,載入服務協議中,并報試點區民政部門備案。2021年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建設經費,由中央彩票公益金專項支持。家庭養老床位建設達標的,根據居家適老化改造內容、設施設備安裝和維護等按照不高于5000元/床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來源:安徽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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